区块链虚拟货币投资,点击手机操作App就能日进斗金,如此高端的平台谁能不爱?2月23日,由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袁某、陈某等6人诈骗、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宣判,被告人袁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,并处罚金5万元;陈某等5人因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,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至二年三个月,各并处罚金1万元。一审判决后,袁某不服,提出上诉。8月11日,二审法院裁定驳回上诉,维持原判。
2021年7月,南通市民周某在某短视频平台上结识了网友“老沈”,“老沈”自称是股票老师。有一天,周某被“老沈”拉进一个微信群,每天听“老沈”在群里讲股票知识和如何炒虚拟货币赚钱。后来,“老沈”让周某安装一款虚拟货币交易平台App,并在群里发了几张炒虚拟货币盈利的截图,周某很心动。按照“老沈”的安排,周某添加了群里的金牌专员,将3万元转账到专员提供的银行账号上,在平台上买了1000个虚拟货币,并且成功提现。周某这下彻底放了心,认为这个平台很正规,能赚钱。
2021年8月,“老沈”在群里说有另一种虚拟货币马上上市,有三倍收益,现在可以低价申购。周某立刻行动,斥巨资购买了该虚拟货币,静待“上市锁资”一周后就出手。锁资解封日,周某准备出售虚拟货币时,发现App打不开了。周某惊出一身冷汗,方才意识到这是一个骗局,立即报警。此时,周某已经在这个交易平台上投入了700余万元。
2021年9月,袁某等人相继被公安机关抓获。10月,公安机关将该案移送至南通市崇川区检察院审查起诉。
周某购买虚拟货币使用的App是真实的虚拟货币交易平台吗?在审查起诉阶段,崇川区检察院依托南通市金融网络犯罪研究基地电子数据实验室,开展自行补充侦查,对袁某手机里的电子数据进行恢复、提取和固定,并对手机中袁某与上家的微信聊天记录进行分析和研判。
检察官梳理电子证据发现,自2020年12月开始,袁某就已经开始与上家商量诈骗模式,在2021年7月至8月为上家制作了诈骗使用的App,配合上家关闭服务器并删除服务器数据。陈某等人根据袁某的要求,在袁某提供的源代码的基础上,更换图标,修改文字,修改后台服务器数据、服务器端口链接,隐藏或删除验证码功能,增加人工客服链接入口和控盘机器人。
“平台显示的虚拟货币K线图为控盘机器人制作的虚假数据,可以通过后台随意修改。”办案检察官发现这款App根本不存在虚拟货币交易功能,平台并无资金流入口,被害人向平台充值进行虚拟货币投资,实际是向诈骗者账户转账。
检察机关认为,袁某在明知他人利用虚假网站进行诈骗活动的情况下,为非法牟利,仍提供技术支撑等帮助,致使全国多名被害人被骗1642万余元,数额特别巨大,其行为构成诈骗罪。陈某等5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,仍为其提供技术支持,情节严重,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。2022年2月,检察机关将该案向法院提起公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