数字货币是指基于节点网络和数字加密算法的非实物货币,数字货币相比传统物理货币具有不可造伪、点对点快捷交易、流动方便的特点。根据其是否由各国央行发行,数字货币可分为以央行数字货币为代表的法定数字货币,和以比特币、Libra币为代表的非法定加密数字货币。而非法定数字货币又可进一步分为普通加密数字货币和加密稳定币。
•法定数字货币 即是指央行数字货币(CBDC),世界各国中央银行发行的法定数字货币,是基于清算方式的改进而出现的现钞之外的“记账货币”。我国发行的央行数字货币(DC/EP)是数字化的人民币,是经国务院批准计划发行的法定数字货币。
•非法定的加密货币 可分为普通加密货币和稳定币,代表性的普通加密货币包括比特币(BTC)、以太币(ETH)等,代表性稳定币包括天秤币(Libra)、泰达币(USDT)等。加密数字货币是基于某种加密算法创建的数字货币。不由某种中心化机构发行,理论上不会受到政府部门的干涉。普通的加密货币特点就是价格波动大,而同为数字通证的稳定币却并非如此。稳定币通常锚定美元等法币或者其他价值稳定的资产,因此为加密货币市场带来了难得的稳定性。
•区块链的定义:区块链是分布式数据存储、点对点传输、共识机制、加密算法等计算机技术的新型应用模式。区块链是比特币的一个重要概念,它本质上是一个去中心化的数据库,同时作为比特币的底层技术,是一串使用密码学方法相关联产生的数据块,每一个数据块中包含了一批次比特币网络交易的信息,用于验证其信息的有效性(防伪)和生成下一个区块。
•区块链的起源:区块链起源于比特币,2008年11月1日,一位自称中本聪的人发表了《比特币:一种点对点的电子现金系统》一文,阐述了基于P2P网络技术、加密技术、时间戳技术、区块链技术等的电子现金系统的构架理念,这标志着比特币的诞生。2009年1月3日第一个序号为0的创世区块诞生。2009年1月9日出现序号为1的区块,并与序号为0的创世区块相连接形成了链,标志着区块链的诞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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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比特币推出以来,私人数字货币进入高速发展期,底层技术不断成熟,支付的便捷性、安全性不断提升。同时,2021年以来,私人数字货币的品种迅速丰富,总市值出现明显增长。据Coinmarketcap统计,截至2022年5月16日,全球共有1.01万种加密货币,总市值达1.28万亿美元,较2020年底增长80.41%。目前海外私人货币主要可分为6类:(1)去中心化数字货币,如比特币;(2)可编程数字货币,如以太币(Ethereum);(3)数字稳定币,如泰达币(Tether);(4)专注于跨境支付的数字货币,如瑞波币(XRP);(5)金融机构数字货币,如摩根币(JPMCoin);(6)超主权数字货币,如天秤币(Libra)。
比特币(Bitcoin)的概念最初由中本聪在2008年11月1日提出,并于2009年1月3日正式诞生。根据中本聪的思路设计发布的开源软件以及建构其上的P2P网络。比特币是一种P2P形式的数字货币,比特币的交易记录公开透明。点对点的传输意味着一个去中心化的支付系统。与大多数货币不同,比特币不依靠特定货币机构发行,它依据特定算法,通过大量的计算产生,比特币经济使用整个P2P网络中众多节点构成的分布式数据库来确认并记录所有的交易行为,并使用密码学的设计来确保货币流通各个环节安全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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数字人民币是由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法定数字货币。数字人民币(e-CNY)是由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数字形式的法定货币,数字人民币主要定位于现金类支付凭证即M0,2020年中国修改《中华人民银行法》,扩充了人民币的数字形式,使数字人民币与实物人民币并存,满足公众对数字形态现金的需求。数字人民币定位于现金类支付凭证即M0,而微信支付、支付宝、使用是商业银行存款货币结算,属于M1和M2级别的数字化,不具有M0级别法律效力。区别于其他加密货币,央行数字货币(CBDC)的最重要意义在于其拥有国家信用背书。从国家金融体系的稳定角度分析,CBDC结合了传统货币的安全性与电子支付的可控性、便捷性,是金融数字化时代最优的解决方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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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球范围来看,比特币种发展至今已成为市场交易最广泛的非法定数字货币,具有完善的发行、流通和市场机制,任何人都可以通过“挖矿”来获得比特币。比特币的流通主要通过比特币软件平台来实现消费支付,而交易平台则为投资/投机者创造流通环境,目前比特币的生态圈已逐渐完善。
数字货币产业链包括上游的基础芯片和应用技术相关行业,以及安全芯片、安全加密和数据安全领域,中游的货币发行行业包括数字货币发行机构和银行IT业,以及下游的支付流通结算领域,因此央行发布数字货币将会带动银行IT、数据加密、网络安全、支付终端等行业的产品升级和应用场景的扩展。
传统人民币跨境清算可通过中国现代化支付系统(CNAPS)和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(CIPS)两套系统完成。
•中国现代化支付系统(CNAPS)的清算需通过中国银行(香港)作为中介清算银行完成,依赖SWIFT系统运作,在跨境人民币结算中未掌握自主权。
•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(CIPS)已建立属于自己的通道,但直接接入系统的海外银行极少,需通过中国银行(香港)和工银亚洲这两家直接参与者完成海外人民币结算,存在清算路径长、效率低的痛点。
数字人民币的可追踪性可以用于反洗钱、反恐,并应对私人数字货币的挑战。数字人民币在央行的监管下,能够对货币精准跟踪,能够有效减少洗钱、逃税等金融犯罪行为。数字人民币可以广泛运用于跨境支付。目前全球主流的跨境清算模式是通过美国主导的SWIFT体系,跨境支付业务一直面临支付费用高、结算周期长等问题。数字货币的应用可以极大降低跨境贸易的手续费和时间成本,从而推动人民币国际化。
对全球央行而言,数字货币也是一个“摸着石头过河”的创新试验,前景可期,却依旧充满着不确定性。各国对私人数字货币的监管态度和监管方式也不尽相同。从监管态度来看,中国和俄罗斯将私人数字货币视为虚拟商品,监管更为严格;美国、英国将私人数字货币视为非法定数字货币,允许发行和交易;日本和德国将私人数字货币作为合法支付手段,积极支持其发展。从监管模式来看,目前全球各国对私人数字货币的监管模式主要有两种。
•多头监管:以美国、欧盟为代表,对数字货币采用分散监管、多头监管模式。如美国采用参议院、国税局、商品期货委员会、证监会、货币监管局等多个机构共同监管。而欧盟是各个经济体各自为重,并没有一个统一的监管机构,只在数字货币的反洗钱领域具有监管合作。
•集中监管:以日本、新加坡为代表,其对数字货币采集中监管、统一监管的模式。如新加坡由金管局(MBS)唯一一个机构管理规范该国数字货币业务。同新加坡类似,日本只由金融厅(FSA)监管数字货币业务。总体看,两种监管方式互有优劣,分散监管利用多个监管主体可以并存和互补,使得监管上更严格、更全面,但可能存在监管重叠或监管套利等问题。而集中监管可以由一个机构专门针对数字货币本身进行制度设计,可行性更加符合相关业务的风险控制要求,不会出现监管空白或监管重叠套利等问题。
从中央到地方的利好政策频出,当前“稳妥推进数字人民币研发,有序开展可控试点”已被正式列入“十四五”规划,中共中央、商务部、央行、地方政府对数字人民币的发展关注度和政策支持力度不断加大,政策内容主要包括金融科技、自由贸易、跨境电商、经济改革等多个方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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